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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1月十一日公布布告,全文如下:
海关总署布告2023年第3号(对于避免霍乱疫情传入我国的布告)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2022年十二月16日通报,2022年寰球霍乱病例和死亡病例在延续多年降落后泛起激增,超过29个国度暴发霍乱疫情或讲演了霍乱病例,其中尼日利亚、喀麦隆、马拉维、刚果(金)、肯尼亚、埃塞俄比亚、索马里、海地、叙利亚、黎巴嫩、菲律宾、孟加拉国、阿富汗等国度霍乱继续盛行。为避免霍乱疫情传入我国,维护出出境人员的安康平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行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则,现公布布告如下:
一、来自上述国度的人员,如泛起腹泻、呕吐等症状,出境时应被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卫生检疫人员将按规则顺序采用医学措施并发展采样检测。
二、来自上述国度且有染疫或染疫嫌疑的航空器、船舶、集装箱、货物,应按规则顺序承受卫生处置。
本布告自公布之日起失效,无效期6个月。
特此布告。
海关总署
2023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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