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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周四(19日)动静,中国人寿保险(团体)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涉嫌行贿、瞒哄境外贷款一案,由国度监察委员会考察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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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起诉指控,原告王滨利用负责中国农业开展银行江西省份行党组副书记、副行长,交通银行股分无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股分无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交银国内信托无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太平保险团体公司(后更名为中国太平保险团体无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团体)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广发银行股分无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方便以及职权、位置造成的方便前提,为别人谋取利益,不法收受别人财物,数额特别微小;王滨身为国度任务人员违反国度规则,瞒哄不报境外贷款,数额较大,依法该当以行贿罪、瞒哄境外贷款罪查究其刑事责任。原告王滨一人犯数罪,依法该当数罪并罚。
地下材料显示,王滨1958年十一月出世,黑龙江哈尔滨人,1985年2月参加中国共产党,为初级经济师,钻研员,东北财经大学货泉银行学专业,获取硕士学位,南开大学金融学系金融学专业退职博士钻研生。曾任任中国人寿保险(团体)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2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行贿罪、瞒哄境外贷款罪对其作出拘捕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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