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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议会批准了无关假如肯定“因国度平安罪而被扣留的人”收受了巴勒斯坦权力机构的钱,他们将被褫夺公民身份并被摈除入境的法案。
按照议会颁发的书面声明,该法案必需经过第二轮和第三轮投票能力立法,终究以 89 票对 8 票否决获取经过。
该法案还包罗假如可以证实因“对以色列犯下破坏信赖罪”而被开释的人获取了巴勒斯坦权力机构的赞助, 将勾销他们的公民身份或在东耶路撒冷的永远居留权的条款。
另外,还包罗随后将这些人摈除到巴勒斯坦办理地域或加沙地带。
巴勒斯坦内政部在颁发的一份书面声明中将该法案形容为“一种不同方式的个人惩罚”,并宣称“风险地加剧了紧张事态”。
在声明中,强调该法案是“种族主义”和“违反国内法的罪状”, “内政部正在当真关注以色列议会对于经过一系列种族歧视法案的答辩,这些法案将撤销巴勒斯坦被扣留者的公民身份或永远居留权。”
提示巴勒斯坦权力机构每一年向囚犯家眷提供经济支援的声明说,“ 巴勒斯坦权力机构因向囚犯家眷提供补助而遭到以色列的施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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