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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出境办理局公布《对于在粤港澳大湾区边疆城市试点实行来往港澳人材签注政策的布告》(《布告》)。
按照《布告》2023年2月20日起,六类人材可请求特别签注,特别签注持有人能够在签注无效期内屡次来往港澳地域,每次在港澳停留不超过30天。
《布告》表现,为方便粤港澳大湾区人材从事科研学术交流流动,增进办事粤港澳大湾区建立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出境办理局抉择,自2023年2月20日起在粤港澳大湾区边疆城市试点实行来往港澳人材签注政策。现布告如下:
一、在粤港澳大湾区任务的6类边疆人材能够请求管理来往港澳人材签注,6类人材包罗:出色人材,即对湾区建立开展作出严重凸起奉献或者湾区急需的顶尖人材;科研人材,即湾区科研机构副初级以上职称人员;文教人材,即湾区初等院校副初级以上职称人员;卫健人材,即湾区副初级职称以上卫生安康专业技术人材及卫生钻研人材;法律人材,即参预在香港、澳门法律仲裁顺序的边疆仲裁员,处置边疆与香港、边疆与澳门投资争真个边疆调处员等;其余人材,即由湾区人材、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档次办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上述6类边疆人材能够按照实际需求,独自或者同时请求管理赴香港人材签注和赴澳门人材签注。出色人材能够由自己向粤港澳大湾区任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出境办理机构提出请求;其余5类人材应由自己向任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出境办理机构提出请求。人材签注的请求资料和申办手续,可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出境办理局政府网站(http://www.nia.gov.cn/)或者十二367办事平台查问。
三、经公安机关出出境办理机构依法审批,出色人材能够获发无效期5年的人材签注,科研、文教、卫健人材能够获发无效期3年的人材签注,法律、其余类人材能够获发无效期1年的人材签注。人材签注持有人能够在签注无效期内屡次来往港澳地域,每次在港澳停留不超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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