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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前回国带了2个ipad和1个iphone 6,去机场的时分发现所有都跟之前纷歧样了,之前有一个柜台大家在那里排队而后当场退钱到卡里或者给现金。这次去只要一个员工在发form让大家填写好当前把Invoice和form都放信封里扔进指定的桶里。我在表上请求发票张数那一栏填的三张,后果最初只收到了1个ipad的税,另外一个ipad和iphone的钱都没有收到,诡异的是2个ipad的发票都给盖了TRS的章,然而iphone的阿谁Invoice却没有盖章。我子细想了半天,是否由于其中一个ipad和iphone都是用gift card买的,只要一个ipad是用现金加100元gift card买的,所以海关以为这个才算购买所以只退了我这一个ipad的税?可是假如是这样的话为何两张ipad发票都给盖章了?仍是说由于我填的地址是澳洲的地址不是境外的地址,所以他以为我可能会带这些货色回来?我还能打电话申述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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