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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最高人民检察院1日公布一批涉未成年人维护指点性案例,其中一件诱发社会热议。
一位王姓女子明知本人染上爱滋病,在奶茶店搭赸13岁初一女先生,一周后,以到女方家玩为由,借机施暴强奸。
被捕后还试图瞒哄病史,终究法院以「情节卑劣」判其有期徒刑15年。
据《新京报》报导,1996年出世的王男,2016年因偷盗被判刑,刑拘体检时被确诊爱滋病病毒感染者,2017年确诊为爱滋病病人,他始终未按疾控核心要求承受抗病毒医治。
2020年8月中旬,王男在奶茶店意识13岁的初一先生林女,得知其父母在内务工,随奶奶糊口。一周后的8月25日晚,王男约敌人到林女家中玩,以扇耳光等暴力伎俩,强行与林女产生性瓜葛。
当晚,林女报警,王男第二天被抓获归案,但未被动向警方供述本人是爱滋病病人的事实,直到四川某县检察院经过联念头制才获知王男早已被确诊爱滋病。
所幸阻断及时,林女经三次爱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均呈阴性。
检方以为,王男属奸淫幼女「情节卑劣」,2021年2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15年,褫夺政治权益五年。
裁决宣布后,其未提出上诉,裁决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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