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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自己头几天收到309转100的通知信,因国际有事件,筹备滴完资料,回国一趟。
我打算2月末回来,然而假如我回来的时分PR尚无下签,我是不是能够持续以309的身份出境?
然而我309是2013年1月21日递交的签证,也就是说到2015年1月21日整两年,过了这两年,而又在我PR没上去的状况下,我的身份合法么?我回来的时分国际放行么?
方才征询了敌人,说是澳大利亚民间以为309的无效期是到pr下签或者拒签之日完结,在此以前能够屡次来回不需求签证,阐明澳洲这边出境没有问题,然而,中国那边会放行么?他们会有甚么电子签扫描器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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