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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北京一位男子到某整形专科病院做双眼皮,术后感觉成果欠安,手术部位还有异物感,因而将病院诉至法院,要求院方退还3000元(约新台币1万2915元)费用,并要求枪毙主治医生。案经一审、再审,北京市三中院近日做出终究裁决,维持原判,依法采纳患者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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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万割双眼皮不满意成果,她要求法院枪毙医师。(示用意/达志影象)
《下游旧事》报道,林姓男子2020年到北京某整形专科病院做双眼皮手术,术后1年发现没有达到本人想要的成果,且手术部位泛起不正常的颗粒磨擦感,十分不适。通过反应,医生赞成进行修复手术,但林女以为仍未达到单方术前沟通的成果,且不适症状继续,通宵失眠。2022年,林女将院方告上法庭,要求病院退还3000元医疗办事费,并枪毙主治大夫。
一审以为,林女对医疗美容成果认知存在差别与医疗美容行动存在侵害结果系不异性质的法律事实,未提交充沛无效证据对其主意予以左证,应承当不利结果,法院难以反对对于抵偿医疗费的主意。对于林女要求重办病院、枪毙主治大夫一节,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案规模,法院依法采纳患者该起诉。
林女士不服一审讯决,今2月起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并改动诉讼申请,即要求病院退还3000元医疗办事费,抵偿错误损失暂计1万元,抵偿精力侵害抵偿金1万元,以及撤消主治大夫执业资历,使其一生不得从医。5月22日,二审法院终审以为,一审讯决认定事实分明,合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采纳上诉,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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