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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邮局办了money order 和express post 到PVC交父母移民103请求,明天接到电话说文件里没有money order,连照片也不在。
我是把一切货色放在一个棕色信封外面,到邮局做好money order就放进去一同封好了,再把信封放进express post satchel,明天问邮局说亲眼看到我把一切货色放进去的。再打给移民局实践,他们就矢口不移是我忘了放进去,虽然这个事件一时说不分明,最快解决方法就是报失而后从新付费,但仍是感觉好冤枉好晦气啊。
论坛里有人遇到过相似的状况吗?我想要追本溯源,能够去邮局要监控录相吗?假如真的是移民局弄丢的,怎么能力让他们抵赖?我只需求他们给我道个歉就行了,由于态度真的很卑劣,和这次歇工无关系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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