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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瓜葛证实真让人抓狂阿,究竟是超过180天,仍是不超过180天?国度公务文件怎么这么粗拙,居然如斯的不紧密。
大家要留意:
选Q1的签证网页要求有亲属瓜葛公证,选Q2不要求亲属证实公证。
Q2在网页上详细阐明是要求: 赴中国短时间投亲的人员,请求人应为寓居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或拥有中国永远居留资历的本国人的亲属。在中国境内停留
不超过180日。
Q2在表格选项中,有两项:
第一项是:短时间看望中国公民或者拥有中国永远居留资历的
本国人 Short-term visit to Chinese citizen or foreigner with
Chinese permanent residence status
第二项是:与中国公民或者拥有中国永远居留资历的本国人家庭团圆居留
超过180日
。Family reunion for over 180 days with Chinese citizen or foreigner with Chinese
permanent residence status
这样一看是否要选第一项阿!
这个180天基本不是一回事,别选错了,由于其间接影响约请函中的“拟假寓留期限”,和填表时第三页2.5题的“预计在华停留最长天数”, 但是,请求签证还分“1次, 3个月无效”,“2次,3-6个月无效”,而这些又价钱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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