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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金买卖CGT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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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 10:31 3922 7

    假如集体买了金条,赠与他人,这集体再去卖回的时分,差价就不需求交CGT了吗?

    全部回复7

    邝颖达 发表于 昨天 09:14

    邝颖达 沙发

    昨天 09:14

    实践上,这集体应该交的CGT是他卖的时分价钱和收到礼物当天的市场价钱的差值吧
    leejiaen 发表于 昨天 09:28

    leejiaen 板凳

    昨天 09:28


    那任何人均可以说我是昨天收到的来增加差额。
    aurorapig 发表于 昨天 09:38

    aurorapig 地板

    昨天 09:38

    想多了,有这么简略的破绽早就被人薅羊毛了。
    lily311 发表于 昨天 09:49

    lily311 5#

    昨天 09:49

    好像之前据说过金条1万下列的买卖不必注销
    5041890 发表于 昨天 10:03

    5041890 6#

    昨天 10:03

    应该收到赠与的金条再卖出时,仍需交纳CGT,以收到时的市场价值为本钱来计算资本利得。假如卖出价高于这个价值,就需求缴税。
    san717084 发表于 昨天 10:17

    san717084 7#

    昨天 10:17


    问题是这个收到日是不克不及被ATO所查证的。
    双文 发表于 昨天 10:31

    双文 8#

    昨天 10:31


    这倒是,全凭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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