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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昆州法院变革方案,对强奸罪原告量刑时斟酌良好操行证明的范围将被限制,但一些提倡者以为此举不敷完全。
这些变革办法在本周提交给昆州议会,是昆州量刑征询委员会关于强奸和性侵案件的报告中所提出的建议之一。
传统上,原告强奸犯的亲友提供的良好操行证明不断是法官在量刑时斟酌的要素。
报告建议在量刑时应限制运用良好操行证明,包罗证明犯法者在社区中的位置和奉献的证据。
总检察长Deb Frecklington表示:“没有人希望听到一位强奸犯被描写为片面优秀的人、值得信任的伴侣,或在社区中受人尊重——特别是受益者,他们英勇地坐在法庭上。”
Frecklington称这项法律变革对她而言意义严重。
在她担负律师时期处置的最初一同刑事案件触及一位曾获本地社区“年度公民”称号的前学校校长。
在量刑时,他的良好品格证明被斟酌在内。
该法案规则良好品格证明仅可在与犯法者康复前景或再犯风险相干时作为量刑加重要素。
法院也可按照“犯法的性质和严重水平”决议不将品格证明视为量刑加重要素。
该法案还明白将受益者损伤作为量刑的“明白目标”,并确保法院不得因受益者未提交影响陈说而推断其是不是遭到损伤。
该法律的引入失掉了州支持党的欢送,他们曾游说鞭策变革,称该法案是性侵幸存者的成功。
影子总检察长Meaghan Scanlon表示:“这些新法律将赋予受益者幸存者权利,并确保施害者承当责任。”
新州正在对量刑指南进行审查,而其他州和地域仍保存良好操行证明的运用。
塔州于2016年取消了对儿童性优待犯法者的良好操行证明。
https://www.theguardian.com/aust ... used-rapists-ntwn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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