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姥姥是14年3月十二号递交的143请求,8月15号给确实认信,过后看了确认信,没有正确了解外面对于做体检的时间,认为要在10个月内做,姥姥去年十一月23号来澳,所以就在14年十二月3号在澳洲给姥姥做了体检,过后想往年怎么也能够审到了,没想到当初审理很慢,姥姥十一月15号要回国了,由于当初仍是投亲签证,每次不克不及呆过一年,估量要1月能力分到签证官,由于不想让白叟在北京做体检,以前去过,还要做痰造就,还要在北京住上几天,十分折腾白叟,所以想在十一月15号以前在澳洲再做次体检,当初的问题是,可不成以用以前的HAP ID,再做一次体检,我问了BUPA体检核心,他们说要问签证官,然而当初尚无分签证官,刚给中介发了邮件,让中介帮助给问问,假如他不给问,我就间接问移民局了,请有理解的敌人指教一下,十分感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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