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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往年年终过去投亲请求的600签证,grant date是2015年1月26日,last date to arrive是2016年1月22日。当初年底了想在last arrive date前再过去住几个月,十二月份到墨尔本,想问一下大家父母能不克不及合法的住到2016年2月份?假如2月份回国的时分,是不是需求新的签证能力回国?也就是说,假定父母在last arrive date的前一天到墨尔本,是不是仍然能住三个月呢?是否超越last arrive date的时间,假如没有新的签证就至关于黑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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