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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随孩子移民澳洲,有PR, 平时做点事件挣点小钱,以前干活历来没遇到欠钱不给的老板。
我当初曾经不在他那里做了,欠我几个礼拜的工资没给。问他要老板就说临时没钱还给不了,要等。问说要等多久,竟说45天内!几千块钱真的不置信要这么多蠢才能拿来,又不是甚么大额。觉得他就是能拖就拖,越拖越久的觉得。
让他临时打了欠条,签了字,ABN也都要来了,就是不知道他叫甚么名字,家在哪里(不给咱们看驾照)。这类状况咱们应该怎么样做能力让他尽快把钱给我呢,有甚么法律途径让我能够震慑到他?
请遇到过这类事件,或者对比理解相干法律法规的热情人给出出招
万分感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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