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同时给父母做请求。主请求人的护照曾经办了,然而还有一方目前不便利管理护照,所以想理解一下是否能够想提交资料,反正排队也要一年多,等排到的时分也能够办护照了,不想由于护照的问题再等一年多。由于我看了一下47 PA的checklist,外面只是提到了请求人曾经在澳洲的话要提交护照的certified copy。不在澳洲的话应该只是提交几种能证实的identity的文件中的一种就能,好比出世公证。
请求表47 PA外面的确有passport number等信息,一方不填是否也能够,等审理到了再补一下护照。我是这么了解的,103和143其实都是用的同样的请求表,103排队排个二三十年的,即便办护照等审理的时分也早过时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