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各位配偶签证的过去人给我指导一下,由于我的先生签证将在九月份到期,我想请求配偶的de facto visa。 然而不肯定这样状况能够不:
我在澳洲读的两年的master, 而后意识我的男友,他是澳洲的citizen。 咱们曾经从去年1月到往年2 月是合租了一个四世间的房子, 由于他往年2月份被调到悉尼任务了。在这段期间咱们都有skype的。 对于这一年的同居,咱们有签约的协定,然而电费,燃气费,网费都是在他的注册账号的。我是把钱打给他的。 而后, 咱们是在去年8月份才开始用joint account 领取房钱的。关于social context, 咱们有微信的分割记载,还有和他父母的照片聚首, 和他的表姐一同吃饭的照片。 咱们还一同去了塔州玩了,飞机票有存着。 我头几天去问了个中介她说,咱们的电网燃气费用是在的他的账户下,不克不及算husband and wife co妹妹itment .
费事各位过去人,教教我这个菜鸟。目前,咱们打算去悉尼租房子,而后一同住。 请问,我这个状况,能够提交请求吗?由于我的先生签证在九月就要到期了。我能够请求两年的任务签证,然而就感觉有点挥霍时间。 还有一个问题哈,我和他当初在找房子,打算经过中介租房子。假如租有家具的房子移民局会不会感觉没有long term co妹妹itment 呀?
但愿各位指点,万分感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