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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万能的大侠们:
状况如下,20十一年我老父亲(76岁)的缴费父母签证下批,5年多重来回签证应该于2016年5月截至,在这五年内,我父亲有三次登陆,前两次加起来只要不到三个月,第三次登陆是在2015年十一月来这里医治眼病,始终至今,白叟想于八月份回国(他十分想回国),是不是再来白叟家待定,(过后办此签证就是为了让他跟子女在一同)。问题来了,他的pr到期了,根据移民局网站的规则他在20十一年5月---2016年5月签证期内没有住够两年,只要8--9个月,2016年5月后到当初还在这里寓居的三个月不计算在内,假如网上请求的话我的了解是只给一年来回。可我家三个孩子有两个都在澳洲,咱们也但愿白叟家能再有下一个五年签证。
白叟想回国一段时间,感觉这里太憋了,签证应该怎么做,是网上请求(就只能有一年)?间接去见移民官,陈说白叟的两个孩子都在墨尔本,还要持续医治眼疾,看移民官是不是斟酌?
这类状况应该怎么处置?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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