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 征询一下对于先生签证续签的问题
我两年前请求的574签证来悉尼大学学习MPhil的课程,同时我老婆也拿到了陪读的574签证,然而她这两年没有待在澳洲,只是来过几回,每次两三周 (她在国际有全职任务)。然而因为我半途转成为了PhD,所以课程延伸了两年到了2018年。当初需求把当初的签证续签两年。所以需求征询各位这两个问题:
1. 对于资金证实:
我是公费读phd的,需求本人交学费。因为我在这边有做过tutor和research assistant (来自钻研名目的funding)所以去年有大略三万多澳币的支出。我老婆始终在国际任务,每一年大略有30万摆布税前支出。
这次续签的时分,在写资金反对的时分,我写的是我本人在澳洲有支出而且老婆的支出能够反对我的学费,并无写父母会给我资金反对。
不知道这样写会不会让签证官感觉我做的casual job太多了,而且因为我老婆需求请求陪读签证,不知道我这样写她在国际始终任务会不会有影响。
是否写父母提供资金反对会更好经过一些?
2. 对于文件的翻译
由于结婚证和国际房产证都是中文的,是否只有翻译成英文就能了?需求公正吗?是否需求用专业翻译公司来做?
由于据说比来先生签证改政策了,所以但愿有教训的敌人可以帮我解答一下这两个问题。谢谢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