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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签证是2015年十一月到2018年十一月三年游览投亲签证。
她们第一次登陆是2015年十二月,在2015年十二月到2017年6月这第一个18个月期间,她们断断续续的回国了几回,寓居时间大体为在澳洲先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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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后回国3个月,再回澳洲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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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再回国1个多月,之后待在澳洲到当初,打算到往年4月份也就是又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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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我算了一下到往年4月份必需离境,且到6月份以前不克不及再回来澳洲由于这18个月已根本累计住满十二个月。
我想请问大家 他们能够最先几月份能够再次回澳洲待满一年?是从下一个新的一个18个月结尾一个月也就是2017年6月算起? 仍是要从4月份离境在国际住半年(即2017年10月份)才能够回来再住一年? 时间定欠好没方法帮白叟订机票,但愿听听大家的倡议,多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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