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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5楼,上礼拜一被物管电话说我楼下漏水。礼拜二物管来我家看过,家里没漏水。礼拜三物管又电话告诉楼下的租房中介要和我分割。礼拜四楼下的中介找了plumber 来反省。由于在我家的洗脸盆里倒了白色液体当前在楼下发现了粉色,所以判定是我家的洗脸盆。我没有收就任何反省的讲演。然而礼拜五楼下的中介电话我质问我说plumber 早就要求我不要再用洗脸盆,要求我去找人修理,要求..........问题是基本没人跟我这么说过!中介说漏水漏的很厉害,连房间里的地毯都有湿。然而我只用阿谁洗脸盆迟早刷牙!其余根本都不必的。怎么可能漏的那末厉害?礼拜五回家本人关上了洗脸盆上面的一个洞,能够看到全是干的。连墙外面的排水管,地都是干的。当初物业和中介都说我要付全责 - 培修以及漏水酿成的楼下的损失!
我想求教这里有无懂这个的人。这全是我的责任吗?漏的水管应该是在楼下,不是我家的水管漏了当前再漏到楼下的。他们说由于水是我家流上来的,所以就要我付全责!然而我是感觉这个管子都不在我家的规模内了,也不是我去搞坏的。为何就成为了我全责了?楼下的租户也很恶心,假如发现漏了间接找我,那很快就能知道究竟是哪里漏了。不必搞到当初这样究竟哪里漏都不分明。由于我家全是干的,就算找人来也没中央修呀。而后听说无论是building or contents insurance 都不论这个!中介,物管当初就是无论我说甚么他们都不听不论,就是要求我培修和抵偿!求救,我当初该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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