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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遇到大费事了。
老婆去年游览签出境,来后三个月以内递了配偶移民请求。过后上去bridge Visa A,移民局信上说游览签过后还无效,BVA还没失效。往年老婆回国前我误认为游览签还无效(过后是三年的游览签还无效的),没有请求BVB就回国了。惨剧了。回来的时分机场不克不及出票说是没有签证。过后老婆晴天霹雳,我赶快问移民局,回话说以前的游览签的条款之一是不克不及滞留三个月,我老婆从去年来曾经呆了一年多了,三个月已过,游览签中止了自动过渡到BVA,而后她当初没有请求BVB处境,BVA也自动终止。就变为当初无签证。需求请求其余签证出境后再请求BVA。
问题是当初该请求甚么签证出境??
问过几个中介,说法纷歧。
有的说能够请求游览签,有的说只能试试游览签,但有被拒的危险。有的说撤回境内的请求改为境外请求配偶移民。
很迷茫当初,不知道该怎么办?家里还有不到一岁的孩子,真是愁人。老婆这两天都不睬我,哎…
但愿有这样阅历或知道相似状况产生的敌人指导一下,先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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