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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往年年底行将到期,比来开始钻研续RRV的问题:
1、155类的rrv对“5年内未住满2年”、“并且2-3年内还不打算去”的楼主来讲对比鸡肋:只能请求到1年无效期的RRV,并且之后呢?莫非每一年编一堆理由+交300多刀给移民局么?
2、157类的rrv貌似还对比无意思,按照移民局网站上的说法:只有你过来5年有最少1天、且是作为PR身份在澳洲境内的均可以请求3个月的RRV.
我在此先quote一下移民局官网的相干阐明——
当初钻研的重点是157,恕我唐突YY一个相对于极真个例子(设PR准签那天的日期为终点为A):
1、首先是第1个五年,PR(A)到期前登陆一次澳洲,再出来(A+5);
2、接着是第2个五年,到第5年(A+5+5)我去请求第一个157,由于我知足了“过来5年有最少1天、且是作为PR身份在澳洲境内的”,按照移民局的规则提交资料和阐明缘故,按理是没问题的;同时3个月内登陆一次澳洲,又出来;
3、而后是第3个五年,到第5年(A+5+5+5)又去请求157,这时候我又知足了“过来5年有最少1天、且是作为PR身份在澳洲境内的”;3个月内登陆,又出来;
4、第4个五年。。。
问题来了,各位大神请帮助答疑一下:
这样,是否有可能以较低的移民监本钱和签证本钱来完成:屡次(固然不是有限次数,移民局不是傻子)距离5年的形式续签RRV?
仍是,157签证对每个PR来讲是独一的?不成能延续给你2次或以上的157签证,这点我研读官网没有找到相似的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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