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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大家非初次请求600投亲签证的问题:
配景如下:
1. 去年帮我妈初次请求了600投亲签证, 18个月至多住满十二个月
2. 2017年2月14日下签, 2017年3月10日初次出境 2017年5月十一日离境, 2017年十一月26日再次出境, 2018年8月30日离境。
3. 已于2017年5月递交143付费移民请求。
问题如下:
1. 第二次管理能够间接请求3年来回 18个月至多待满十二个月 这类吗?自己已婚 没小孩 不知道签证官会不会批?
2. 我妈2018年8月30日离境后 过量久我才能够请求3年来回签证呢?斟酌到签证下签周期当初都要一个月摆布。
感激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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