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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后面的话:第一次发帖,假如此帖发错了中央还请斑竹高抬贵手,不要把我变为臭鞋族
种草很久的电动均衡车下个月在北京要被禁行了...理由是“既不是机动车,也不是非机动车”。。。
那末在一贯开明的大土澳,骑电动均衡车上路是合法的吗?里有几个板友发帖问过,但都没失掉零碎的回答。本着严禁的作风,自己钻研了澳洲次要州的交通部网站,汇总如下:
请留意助力电动自行车不在此探讨中
维州:定义为motor功率在200 watts下列,最高限速在10km/h下列的才能够在特定状况下上路,好比必需戴头盔、自行车道不克不及骑、限速超过50km/h和两头有车道别离线的不克不及骑、晚上不克不及骑等等。详细参照: URL不让发
新洲:没有详细对电动均衡车进行定义,不算在自行车里,也不算在摩托车里,仅仅外行人定义里提及了一下说Powered foot scooters and skateboards不算行人,不克不及走行人道。所以应该是被阻止的。详见:URL不让发
昆州:电动均衡车被定义为Wheeled recreational devices下的Personal mobility devices。定义里十分明白的指明PMB必需为电动、两轮、自均衡、最高时速不超过20km/h、可以设定速度管制在十二km/h、不超过60kg重、最宽0.85米。合乎以上要求的device能够外行人道和自行车道上骑行。骑行人必需十二岁以上、佩戴头盔、靠左通行、以及给行人让行。
URL不让发
南澳:明白定义Motorised wheeled recreational devices,并不是常明白的禁行
URL不让发
西澳:明白指出WRDs不算自行车,不克不及在自行车道下行驶
URL不让发
更具体的剖析RACV曾在2016年出过一份讲演,感兴致的能够谷歌参阅哦
难怪那末多其余州的居民近年都移民到昆州了 哈哈哈
关于这些绿色环保、无利出行的重生事物,各个政府应该像昆州学习 详加定义和标准,疏导大家担任任的骑行,而不是一味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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