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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敌人发帖问一下大家
事件通过:
以前我母亲的签证无效期截止到2020年9月15日,也就是说在此日期以前,签证的持有人(我妈妈)必需分开澳洲。然而,由于新冠疫情惹起的疆域封锁等一系列缘故,我的母亲没有方法像以前同样分开澳洲,她只能请求延期签证。然而,因为我母亲以前的签证下面有8503条款(No further stay)致使她假如要续签的话,必需先移除掉8503条款。因而咱们按照移民网站(Australian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的指点,向移民局递交了移除8503条款的请求。事实上,移民局在8月13日发送给我了一封电子邮件,在邮件上批准了移除我母亲签证上的8503条款,然而,我却彻底疏忽了这封邮件,不知道这封邮件的存在。
之后咱们在我母亲签证到期前,屡次登录移民网站的IMMI account,试图进行延期请求,然而都不可功,每次都会有一个信息显示出来,说我母亲的签证有8503条款的限度,不克不及持续进行请求。我直到当初也不明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此期间,我由于耽心签证过时的问题,两次打电话给移民局(其中一次仍是在9月10日签证行将过时以前)征询解决方法。每一个次移民局的任务人员都告知我说,我能够等我妈妈签证过时之后,当即请求Bring E visa也就是过桥签证。在过后,我认为这是咱们独一的选择,因而就在签证过时确当天一大早即9月16日,立刻请求了bridge E签证,并服从之后调配给咱们的一名叫Ross的移民官的指点,从新请求了访客600签证。
然而,当初的问题是审批咱们访客600签证的移民官,要求咱们给出足够公道的理由来解释为何咱们在签证无效期截止日以前不提交新的请求,为何咱们要在签证过时之起初请求新的签证。
请问当初这类状况咱们应该怎么向签证官解释,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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