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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大家一个问题:三四年前买了一个City的楼花,大约过了一年多原价转让了。签合同的时分我已经要求本人保留合同,然而始终没有收到。也已经问过real estate,说是在Vendor那里尚无收到。再起初就没有再理会了。转让的时分新买家说是要我从过户律师那里要合同,可是过户律师一定要我付钱给她才release合同。最初新买家的律师说他们跟过户律师去要,就再没有分割我了。当初忽然又让我付钱,说是没有拿到。并且要挟说假如我不交钱帮新买家拿到合同,到时分还要我settle。大家帮我看看这个费用是否应该我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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