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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买了一块墨尔外乡地和修建的 house and land package,当初土地快要title了,筹备存款了,银行说我这类状况只能算投资房。投资房利息高一点没甚么,次要是怕要交stamp duty印花税,看看了维州政府网站,说建好后作为次要居所寓居一年就能了.次要居所不包罗投资房。由于银行合同上写的是investment,所以应该是不行的。但我能够说由于当初房子也要一年之后能力建好,我持续住在悉尼,等快盖好时前几个月去墨尔本找新任务,任务三个月换成自住房,而后再向政府请求把印花税退回,能够这样操作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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