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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补报上一财政年度海内炒股状况
我是2007年六月初来到澳洲,所以2007年度的报税根本上就是一些澳洲利息支出罢了。海内部份算起来费事,一个月不到,也没有多少,就没有报。
2008年度,海内炒股略有损失,然而报税时,这部份没有报。并且利息部份,由于这里是上年6月到本年6月,而海内利息是1月到十二月,所以本人预算了一个数字。不是很准,然而至多也差不了A$200.
然而从08年七月到当初,由于需求资金,只好割肉套现,损失不小。想在往年报税时,申报Capital Loss,等当前和Capital Gain相对消。问题是,假如往年申报,确定要补报去年的状况。
问题:
往年补报去年的支出(利息)、损失(Capital Loss),是不是会致使罚款?大略有多少?是不是还会有更重大的结果?
假如补报行得通的话,该怎么样去做?我查了ATO网站,似乎有下列两种形式
- equest an amendment
http://www.ato.gov.au/individuals/content.asp?doc=/content/2255.htm&pc=001/003/081/006/001&mnu=&mfp=&st=&cy=1
- through Offshore voluntary disclosure initiative。目前在激励集体被动提供信息,在罚款上有减免。
http://www.ato.gov.au/individuals/content.asp?doc=/content/87082.htm
哪种是正解?
我本人的斟酌:也想经过这么一个形式,亡羊补牢吧,把一切支出状况一次性申报分明。当前也好办一些。
请各位专业人士指导一下迷津。先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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