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小明买了房子A自住了五年,而后再买了旧房子B出租投资,二年后把B推倒重建成C和D两个新房子,请问;
1,假如小明搬进C作自住两年后卖出,AD作投资,可否免交CGT?仍是只交50%CGT?
要交一部份的CGT 由于C的那块地已经出租过
2,假如小明把C卖出后,搬进D作自住两年后卖出,A作投资,可否免交CGT?仍是只交50%CGT?
跟下面状况差未几 要缴一部份CGT
3,假如小明把C和D卖出后,搬回A作自住一年后卖出,可否免交CGT?仍是只交50%CGT?
视乎你在卖C和D 的时分如何处置 同一时间只能选择一个房子作为main residence 假如C,D都全交CGT 那末就是说你始终选择A作为你的main residence 卖的时分就不必缴CGT. 假如把住在CD那两年的main residence claim在C 和D那 那末A 就要缴一部份CGT
4,假如小明要等十多年后才筹备卖出A,C,D,预设A增值十万,C増值八万,D增值六万,如何公道支配利用六年豁免期可达最佳收益?可否ACD都免CGT?是不是只要一间房子可免CGT,其余房子都要交50%CGT?
得多变数 要看详细状况 跟你的会计好好聊聊 我就不在这作太多assumption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