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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的大仙:
小弟比来在看房,看上了一套位于boxhill左近的house。此房Title是house,实际上是一块地皮上建了2个对称的house,墙和墙仍是有share。
刚开始inspection的时分感觉房子不错,就想要出个offer问一下房主,起初中介说要交一些cash作为holding deposit,因为过后是刚开始看房,并且身上也没带得多钱,所以就没有交钱。和中介聊天的过程当中知道,此房以前以将近98万的价钱流拍。起初因为老婆十分喜爱,咱们筹备出个101万的offer。
然而问题随之而来,以前看过几个房子交deposit给中介,让他们去问房主价钱的时分也只是签一张A4纸的文件,交一点钱或者有些基本不必交钱。那张A4纸的文件也不是甚么十分正式的文件,无非就是写咱们违心出多少钱的offer,而后交了多少钱作为deposit。
然而这个鬼佬中介里的中国人始终要求咱们签一个叫做section 32的货色,起初因为老婆非常喜爱,我就说你这份文件需求我签字之处空出来,把其余之处写好,而后扫描给我。
起初接到邮件一看,我就心里十分的顺当,她传了2个文件给我,一个是正式的合同 contract of sale 下面没有写任何货色。而后还有一个文件,外面的内容是从 正式的contract of sale外面截取上去的,都是需求我签字之处。我感觉很奇怪的就是 第二个文件的首页和正式合同的首页如出一辙,而后我需求在 SIGNED OF PURCHASER 前面的空白中央签字,而后第二页就是中介的信息,房主的信息,还有我的信息,最奇怪的就是我出的offer 包罗( price, deposit ,balance),而后第二页的右下角空白处需求我签字。第三页的首就是settlement sday的信息,而后让我在第三页右下角空白处签字,第四页就是我的签字和房主的签字了。
请各位大侠帮我剖析一下这样的文件究竟要不要签订?签了之后会不会就成正式合同了,由于第二份文件的内容都是正式合同里的内容,中介截掏出来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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