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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 :
亲戚有一旧单元房 ,差未几付清。本始终自主,先人居海内几年,所以房子出租快6年,眼看就要给征cg的税了。
由于工资偏高,所以他想,当初趁房市过热,卖个好价格, refinance, 等房价降一点,从新买一处,当本人是杨白劳再借款,均衡支出, 好讨税收上的廉价。
大家说, 这房子是根据他这样,卖了再买的操作,对吗?
假如把这房子留着,再自主半年,不就是又能够免税出租了吗? 与此同时,把这房子里的多付的钱redraw出来,再买个房子,这样不是两处房产了,两个都要存款,这样高支出不也是均衡了?并且是有了两处房啊!
我没搞分明甚么吗?
请明眼人指教。甚么是最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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