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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一下大家,
我当初的状况是父母出钱帮我付屋宇价值一半的首付,剩下的由我本人存款。目前还处于独身的形态,所以不知道未来结婚当前,这部份婚前财富会怎么样调配。想请大家给点倡议。
假如写我一集体的名字,那未来假如感情欠好离婚的话,这个财富貌似是一人一半。不知道有无甚么方法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呢,好比写婚前财富公证, 那可不成以写借条给父母,阐明首付也是借来的?
假如写父母和我本人的名字,那末在签合同,还有办一些杂七杂八手续的时分父母就得过去亲笔签字,来往返回跑也太费事了。
当初我很纠结啊,但愿大家能给我点倡议,万分感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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