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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心累的很
明天一大早收到对方律师的邮件,要求中止合同,并退还10%定金(生意该在8月16号就交接,对方过后不愿交接)
缘故如下:
1.52号文件是在交了定金后给的,不合乎流程
2. 卖家优误导成份,卖家说生意每一年赚多少钱,买家感觉没有
我的律师观念是:
中介那里先收了定金,律师后给的对方52号文件不合乎流程,咱们不克不及争夺,只能退
我的观念:
1. 我在网上找的,而且明天又花了200多征询了别的律师,给出的谜底是52号文件需求在交定金前给卖家
或者
签署合同前,是或者,不是二者都有。
2. 即便中介和律师那里给52号文件晚了,我在网上和别的律师那里失掉的谜底是买家在签署合同后三个月内而且交接店之前对收到的52号文件有问题,或者签署合同后没有收到52号文件,买家有权益勾销合同。目前的状况是我4月20号把52号文件给律师,买家5月9号签证合同,8月18日(也就是明天)要求中止合同,彻底超过3个月,也没有交接。我感觉他没有这个权益,由于间隔签合同超过3个月,店没有交接,无奈以52号文件为理由撤销合同。
3. 误导买家,我感觉我没有,我过后说的是我本人全职做是甚么状况,赚多少钱,买家基本没有进来做又如何得出赚不到这么多钱的论断?假如是按照52号文件,由于阿谁店我只做了3个月,都没有到残缺一年,也无奈给出详细赚多少钱,前几个月的52号文件真心不克不及阐明问题。
大家可有甚么倡议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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