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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知道没那末简略!没那末简略!
我09年10月9号房子SETTLE,现在为了等汇率后果搞到碰上国庆长假,
急忙间墨尔本的敌人先从公司账户打给我五万,WESTPAC银行。这笔钱ATO没查。
十二号国际家人的钱汇到我HSBC帐户上,同天CHEQUE还钱给敌人。
收到ATO查账的信后,调出两个银行的STATEMENT查看,原认为姐姐汇款,
至多筹备个户口本公证件就行-了,
后果发现好死不死,我阿谁懈怠的姐居然让我姐夫去汇款。
这下好了,简略事件完全繁杂化。
为了不给敌人带来不用要的费事,所以我电话上没有提借钱还钱的问题,
间接说了是我买房子问姐姐借的,对方说那是LOAN,我说没有INTEREST的,由于咱们是同父同母。
她说那也叫LOAN,好吧!不是GIFT有影响吗??
所以我需求提供的文件如下:
1,证实我和姐姐是一家人的文件;
2,姐姐和姐夫的结婚证;
3,寄出方和我这方的银行STATEMENT;
4,购房合同。
整个要英文无效翻译件。
姐姐曾经把结婚证复印件发给我,问题是:
除了到使馆做成公证书这办法,还有别的办法在这里做成无效文件吗?
购房合同上只要总价押金等,不会显示出我首付多少,电话上我说这五万是买房的,并没具体告知其余首付款怎么来的,她不会认为我首付是五万,而后发现我首付了十几万,再查我其余钱的来源吧?由于我
我告知她一周当前我要回国,时间不敷在这里处置一切文件,要求延伸DUE DATE。
而且要求拜托他人替我管理FAX文件和FOLLOW UP的事项,
她给我一个AUTHORISE NO, 凭这号码他人能够代我查问CASE停顿状况。
终了。临走临走给我找费事事。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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