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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打算出租房子,是不是能够在合同以外拟定新的条款,好比收2个月bond,假如有一次迟交房钱就要求解除合约退房并请求保险,总之,是不是能够在正常的租房合同以外,减少额定的条款来包管房主利益?
固然,作为补偿,房主能够斟酌低于市场价出租房子,好比比市价廉价20澳币一周,声明几年内房租固定不涨。
总之,我的问题是,合同是规范范本,仍是能够在合同根底上减少增补条款,减少bond呢?我的问题是,假如有天我分开澳洲(打算十几年不回澳洲),到时分房子如何办理的问题,究竟是卖仍是出租呢?本人想出租,等当前老了过去养老这样的目的。有无对比好的计划合适长时间不在澳洲,而后办理本人的出租房呢?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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