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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办签证,一次出境180天。
出境后,到所在地出出境办理局管理寄养。
上海的流程是这样的:
如何管理外籍儿童在沪寄养手续?
答:应拜托以下人员作为寄养人,并在寓居地域县公证处做寄养公证,而后到上海市公安局出出境办理局请求寄养签证。(公证表在出出境办理局签证处支付)。
1、 常住上海的中国籍亲属,拥有上海户籍或《上海市寓居证》;
2、 拥有上海签发的本国人居留许可的外籍亲属;
3、 拥有《本国人永远居留证》并常住上海的外籍亲属。
寄养儿童个别可签发1年之内零次最多次出境无效的“L”签证,签发次数不限,最小年龄不超过18周岁,每次延期必需提供寄养人的身份证实,寄养过程当中寄养人产生变动,应及时变卦寄养瓜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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