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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了一套小apartment,往年7月settle,过户后就换了租房中介。到月底收到房租后跟以前的statement of adjustment一对比,发现没有两头有十来天的房租,大约六百多刀。跟现租房中介确认后,说房客(房客始终未变)曾经交赐与前的租房中介了。
发邮件给原租房中介,回信说都付给原先owner了,并且这类事件需求咱们过户师去跟对方过户师分割。而后我就分割了过户师,没多久失掉动静,说实际上是在原租房中介手中,而对方会计正在处置。后果,这一处置,就处置了四个月了。
起初分割过过户师几回,很显著原租房中介就是在拖款不还。固然是不克不及明说,只是会说始终在处置中。
虽然钱不是得多,可是也不想把本该属于本人的钱,就这么不要了。遇到这类状况,能做甚么呢?能申请发律师信甚么的么?请有教训的各位给些倡议吧~ 再此先谢谢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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