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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略三周围以前的一个周五晚上,五点多在家左近产生了一场车祸。 对方摩托车,司机受伤,伤势不分明,楼主车子全保,车子报废,保险公司赔钱,人没事。
楼主开车从一条主路筹备右转到一条岔道,T字路口,没有红绿灯。 这条路是两个标的目的都是双车道,然而靠路边的那条道常常有车停泊在路边,所以车辆都集中在两头的两条道上,也就是说每个标的目的一条道有车。楼主在路口打灯示意右转,对面标的目的路途全是车,然而慢慢前行,这时候有一辆车停上去给让了个空,示意楼主右转。楼主速度很慢,刚一右转,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一辆摩托车速度飞快,撞了过去。
车子前盖撞掉,摩托车司机倒在地上动不了,好像腿受伤不轻的模样,警察,救护车都赶到。 路人和给我泊车那司机好几个作证,都说是摩托车司机的责任。然而保险公司说是我的全责。警察过后说是一两天后分割我,但到当初没接到警察的电话,打去警察局问过,他人接的,说让担任案子的警员给我回电话,然而始终没有收到电话。
这个状况是否楼主全责,当初收到CTP来信要填详细状况,还要证人的信息,证人的信息都在警察那里,楼主本人没留,要怎么填仍是空着。 是否应该持续打电话问警察跟进状况。个别这类状况还有甚么要处置的,对方会不会要求其余抵偿?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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