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分几回买入同一只股票,6/30前抛出部份,7月份抛出其他部份,都没有持有超过十二个月,举例如下
01.十二.十二 买入 0.9 5000股
15.十二.十二 买入 1.0 5000股
均匀0.95/股
20.06.13 卖出 1.3 3000股
14.07.13 卖出 1.6 7000股
6月所得 (1.3-0.95)×3000 = 1050刀
7月所得 (1.6-0.95)×7000= 4550刀
是否这次报税只需申报6月份卖出所得 1050刀? 仍是能够申报俩次共计收益5600刀?
还有就是brokerage是否也能够计入本钱?
谢谢各位帮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