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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一不谨慎在一个不咋的区买了个房子,中介给了3个租客的请求
1 租客1- 白人夫妇,3个小小孩,仓库工和教师,在前个房子租了3年,说现房主要装修,所以要搬迁
2 租客2- 包头党,4个小小孩,机场安检和家主。我想不斟酌了。
3 租客3- 老年夫妻加一成年女儿,妻子在养老院任务了30年,女儿有任务然而工资很低。问题来了,他们的现房主是Dept of Housing. 他们自身的姓应该是岛国人。竟然丈夫没有在请求人名单上。和这样的人签约有问题吗?会我当前卖房子时,把房子弄得一团糟啊?或赖着不走啊?
俺历来不相熟这区,求大神们出出主张吧。分分服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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