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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收到公司律师发给ASIC的Correction函件,
下面注明了:This individual named above is not and never was director of the Company.
应该是没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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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存款时,银行查ASIC发现我是一间公司的director,要求给出公司的年报。
我看了一下公司名基本就不意识,然而我的集体信息都是正确的。其余的director有五个,四个是鬼佬,不意识。还有一个华人我意识,几年前有协作过生意,不外早就把生意卖了。过来的生意和当初这家公司名相差很远。
因而分割到那间公司的律师,律师说是他们搞错了,给他们两地利间把我名字去掉,之后会给一封律师信给银行做证实。
当初我感觉奇怪的是为何本人的信息会用来注册,莫非澳洲也有盗用身份证的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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