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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说的是否正确,我不知道。有知道的人出来解释一下。楼主说的是大楼,我说的是hourse .请求时council是不论街坊的。假如批文经过,需求在动工前,在门口明显地位搁置一块牌子,这个牌子是要花钱买的,多是向council买的吧,下面有建造屋宇的设计内容等,必需放满二个礼拜。没有支持,就能动工。假如有支持,就要协商解决。我的街坊(设计师)造房子,有41家支持,他不协商,打官司。他估量始终是这么干的(他本人是设计师),他说,打官司先要把审批人员告倒,上诉需求把一审法官告倒。设计师就是筹备等二年造的,他之前也这么干的。所以我知道请求中,council是不论街坊意见的,
你说大楼在请求前,就要征求街坊意见?
我理解的是,请求经过后,动工前需求征求街坊意见。
你所说的独立屋的状况,与楼主的大楼是不同的。独立屋的请求有DA和CDC,你的街坊可能走的CDC,绕开了council,只有知足了CDC的一切前提,街坊投诉也是没用的,公家certifier就能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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