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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把投资房house卖掉,房子在悉尼内西带租客。租约还有2个月到十一月底。
以前因为房子的问题跟费事的租客上了tribunal, 所以彼此的瓜葛确定不大好了。因此事对当初管租房的中介也不满意,打算不找他们卖了想换另外一家中介。
要是当初就凋谢卖的话,租房中介和房客应该不怎么乐意配合吧? 更别说会把房子打理得漂丑陋亮的交给新的卖房中介,买价确定会打折扣。但要是等2个月租约到期房客走了再去租丑陋家具打理一番房子,卖相确定好得多,但无法是年底圣诞邻近,要是顺利的话settle最快也得1月底2月初了。两头2个多月没房钱支出白白付着利息也挺亏的,唉。
但愿大家给点意见,到底如何操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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