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人区,火车站边下等绿灯左拐,人行道远侧一边,一个白叟在斑马线里面过马路,我因而加快速度,紧盯这个过马路的人.
觉得平安启动时,忽然一辆自行车连人一同,滚到我的车前.紧迫刹车.,万幸,自行车手只是跌倒,没有任何皮内伤.
路人将自行车手 扶持到平安处,我把他的自行车放到他身边,而后开车让出车行道,泊车,打应急灯,回到自行车手旁.
有个华侨,马上出来,要了我的驾照,自行车手只要电话,没有驾照,都留给了这个华侨.这个华侨觉得颇有教训,他被动做见证人,替换了集体信息.
随后刺激了自行车手,就分开了.
在分开3分钟后,抉择本人到警局报案.
回头通过过后的事发现场,发现,警车,救护车也曾经赶到.
给警局阐明状况,警察小姐姐没有进行笔录,就分割了现场警察,现场警察表现,那人没有受伤,也没有用救护车.
警察小姐姐,给我说,你预先做得对,也不必立案,让我走了.
当初回忆过后状况,我只留意违章过马路的白叟,没有留意斑马线另外一侧的状况,致使变乱.
可是这个自行车手,为什么抢过马路?固然这个事件我全责,没有留意斑马线另外一侧的清况.
看模样,不久我会失掉一张闯红灯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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