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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来与老私有些问题,起因是咱们在新卅的房产只要他的名字。买房以前,他在澳洲任务,每一年有寄些家中回来,一共23万澳元。而后2013年买房时,我就把这23万澳元寄给他,而后从2013至2017年我又寄了24.5万澳元给他。这个房产我总共花了47.5万元。想做caveat on the property. 由于我不在澳洲,并且曾经分居超过一年。老公威协说要发离婚律师信给我,由于Covid,虽然有永居身份,也沒方法进来。请问Covid 期间,这样也祘分居吗?
当初老三在澳洲读书。假如我放caveat, 而后去Supreme Court 请求永远caveat. 请问离婚了,我还能够请求永居权吗?请各位巨匠出出主张,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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