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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14年在悉尼买了一块地,建了一个四房的House,当年他的想法是儿子留学以后就留下来这套房子给他,结果儿子读完书还是回国了,现在要把这个房子卖了,粗粗帮他了解了一下,貌似要交两种税,一是售价12.5%的CGT,这个可以在报税之后根据实际情况退一部分,第二就是每年2%的地税,这么一搞我感觉他这房子放了6年多,最后要亏钱离场啊。
想请问一下专业人士:
第一,他是纯海外居民,这些年从来没有收到过地税的通知,这种情况是不是卖房的时候一起收,会有滞纳金或者罚款吗?
第二,最终CGT计算时,是不是和本地居民一样所有的费用都可以抵扣,比如印花税,利息,地税这些,剩下的净利润才需要交CGT?
坛子里如果有熟悉这一块的会计,也可以跟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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