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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芥末堆文 近日,云南省发改委公布《关于加强云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通知》,云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如下:
(一)课时时长。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标准课时时长为30分钟,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标准课时时长为45分钟。实际课时时长与标准课时时长不一致的,按比例进行折算。 (二)班型设置。分为小班(1—10人)、中班(11—35人)、大班(36人—50人)三种班型。不得设置超过50人的超大班型。 (三)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待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审批后,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教育厅另行制定公布。 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分地区定价,具体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为: 一类地区: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和安宁市、嵩明县。每生每标准课时小班60元、中班45元、大班25元。 二类地区:昆明市其他各县(区)。其他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区)及玉龙县、德钦县;其他县级市(区)。每生每标准课时小班40元、中班25元、大班15元。 三类地区:除一类、二类地区外的其他各县。每生每标准课时小班30元、中班20元、大班10元。 浮动幅度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通知》指出,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监管,督促培训机构严格落实预收费管理等有关规定,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通知》明确,要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
在收费信息公开方面,《通知》明确,各培训机构要于每年6月底前,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报送主管的教育部门和同级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培训机构要通过网站、培训场所、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收费和退费办法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
本文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1年。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附:关于加强云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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