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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j64
发表于 2021-5-13 14:27:08
只能说居留许可也能够经过寄养的形式拿到,可是我不必那末费事。
我在中使馆和广州出出境办理处征询过外籍宝宝如何长时间回国的问题,他们的说法是统一的:小孩随着亲生父亲过,不算寄养。我是在广州办理处征询的时分才知道,我不必经过寄养手续,间接办居留许可就好。
详细的寄养流程我不分明,只记妥当时中使馆的人随口说了一句:寄养很费事的,随着爸爸怎么是寄养呢?
我管理居留许可的材料:
1、宝宝的出世证实。
一定要在澳洲就先做好认证,回国后到公证处再翻译(国际的公证处是认证不了国外文件的,只能做翻译)
2、宝宝的护照
3、宝宝的本国人暂时住宿注销表。
国际明文要求这个是出境24小时外在寓居地派出所管理,不外我磨磨蹭蹭,宝宝签证到期前一个月才去办的
4、爸爸的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若是有护照保险起见也带上吧(第一次征询时没有告知我要护照,等我都筹备好了递交前反省时,又问我要爸爸的护照。我很不快乐,由于他们本人说法纷歧,还要让我再跑,所以最初我态度挺强硬的,阿谁女孩子也就让我过了,最初递交时签证官基本没要爸爸的护照。)
5、妈妈的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澳洲护照,之前的中国护照,我都带了,打算先不要都拿出来,看看他们要甚么先,随机应变。最初,我的户口本,身份证都没给他们看。最初递交下来的,就是我的澳洲护照和之前的PR签证。由于签证官发现我的澳洲护照是在宝宝出世后才拿到,所以一定要看我之前的PR签证,证实我在生宝宝以前就曾经移民了。我问他们为何一定要这个前后程序呢?给我的解释:签证费不同。
另:是的,有了2年的居留许可,宝宝不必跑香港,2年内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可是,我拿L签就费事咯,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 本帖最初由 daylight 于 20十一-5-8 十一:59 编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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