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河南郑州一名收集核酸的“大白”碰到件特别恼火的事件他的手机掉后进被人捡走找上门去对方还回绝出借。
5月4日,河南郑州宋学生做完核酸收集任务后在回家的路上失慎将手机掉落,次日宋学生报了警,警察查看现场监控发现一位骑车途经的女子泊车看了两眼下车捡走了手机后分开。
按照监控和手机GPS定位警方找到该女子,但女子既不抵赖捡得手机也不肯意出借手机,由于不是刑事案件无奈采用强迫措施警方只能进行开导。
宋学生称,手机不贵然而外面存有本人在舱内收集任务的一些材料和图片,也有逝世父亲的一些影象材料。
目前手机曾经是关机形态,假如女子依旧不抵赖不出借只能按照警方倡议进行起诉。
刚刚,这条旧事,登上微博热搜
许多网友提出疑难,丢了手机莫非该自认晦气吗?
长江日报记者采访了律师,看看他怎么支招。
手机被人捡走不还
失主如何维权
北京德和衡(武汉)律师事务所张政权律师以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该种行动属于捡到别人的遗失物,当失主找寻到拾得人时,那末拾得人有义务交还给失主。本案的拒不出借行动,是不是构成犯法,要看手机的价值,假如手机价值数额较大,可能会涉嫌构成强占罪。
目前,河南省的强占罪数额较大的规范是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本案的手机价值数额未超过一万元,所以警方以为不构成刑事犯法。
在民事法律责任下面,失主现身,物品的一切权依然属于失主,拾得者回绝交出是不妥得利的行动,失主能够去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手机,假如手机毁坏、被隐匿或者其余情景导致无奈出借的,失主能够要求抵偿。 |
|